醫療器械注冊單元劃分概述——注冊單元劃分常見問題解答
從事醫療器械注冊的小伙伴們可能都為同一個問題苦惱過,那就是醫療器械注冊單元的劃分。企業所設計開發出的產品,其所包含的產品范圍,是否可通過一個注冊單元完成注冊,從而
來源:醫療器械注冊代辦 發布日期:2025-08-10 閱讀量:次
在那漫長且涉及醫療器械產品研發與注冊的周期當中,企業于不同階段頻繁產生新商業或技術想法時,存在這樣一個不容忽視的常見問題,即在一項產品已然順利完成臨床試驗之后,到正式向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注冊申請資料之前的這一特殊時段內,企業期望增加新的產品規格型號,且欲將那些新增但未經臨床試驗驗證的型號,與原本經過臨床試驗驗證的型號共同實施注冊申報,如此這般操作在法規層面是否被允許呢,此問題觸及醫療器械注冊法規核心原則且答案對注冊申報成敗有著直接關聯。
首先需清晰明確一個處于核心地位的法規前提,那就是臨床試驗從本質上來看乃是針對一個“定型產品”安全性以及有效性所展開的系統性驗證工作,而并非為產品設計開發進程當中的探索過程;醫療器械研發所遵循的乃是一種極為嚴謹的流程,從最開始的概念被創新性提出、開展專業性的研發設計、完成樣品的精細生產,直到開展全面性的性能研究并進行嚴格檢驗,才最終形成一款設計全然固化、性能指標明確清晰的產品,而這樣一個過程被習慣性地稱作“設計定型” 。
僅當產品設計步入完全定型階段,其安全性與功能性方可被視作達到穩定且可預期狀態,進而具備進入臨床試驗階段之先決條件的這一認知,而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NMPA)同國際主流監管機構(比如FDA、CE)在監管思路與理念方面高度契合,均著重強調臨床試驗數據的有效性必須以確定的、最終用于上市銷售的產品版本作為基礎。旨在收集高質量臨床證據以證明此定型產品于真實臨床環境中使用時安全且有效,乃是整個臨床試驗所秉持的目的。倘若在試驗結束以后隨意針對產品更改或增加規格型號,這便等同于改變驗證對象,將直接致使先前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而獲取的臨床數據同最終申報產品無法實現完全對應,數據的科學性與完整性將從根本上遭到質疑。
在啟動那需要嚴謹規劃與細致籌備的臨床試驗之前,申辦方所必須去完成的一系列對于試驗成功開展具有關鍵影響的準備工作里頭,存在著至關重要到足以左右整個臨床試驗走向的一環,這一環便是對于臨床試驗用樣品的慎重選擇以及合規生產;而申辦方在其中一個注冊單元范圍之內,依據不同產品所具有的或高或低的風險狀況以及具體的實際情形等復雜因素,需要以嚴謹科學的態度與方法去精心選擇那種能夠全面代表該系列產品從各種規格到各個型號的安全性以及有效性的所謂“典型型號”,用于后續正式開展的臨床試驗流程之中。
用于臨床試驗的那些樣品,其生產過程不得不于符合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范(GMP)或者與之類似要求的體系背景之下完成,目的在于確保這些樣品跟未來將會大規模生產并上市的產品具備全然一致的質量特性,而臨床試驗方案的設計、倫理委員會所進行的審查以及最終要得出的臨床試驗報告,全部內容均圍繞著那些特定且經過驗證的典型型號來展開,由此使得臨床試驗所產生的所有數據、分析以及結論,都嚴格地和參與試驗的這些樣品規格型號緊密綁定。假設在試驗結束之后,往這個所謂的“產品組合”當中添加一個沒有任何臨床數據能夠予以支持的新型號,那么這無疑就相當于要求監管機構去為一個缺乏臨床證據的產品進行背書,這明顯是同以風險與證據作為基礎的審批原則相互違背的。
當企業基于現實狀況而存在增加全新規格型號這種明確需求之際,并非能夠以試圖在臨床試驗以及注冊申報兩者之間去挖掘所謂“灰色地帶”的方式來行事,而理當去遵循合規路徑開展操作。那種于臨床試驗完畢之后、申報開始之前進行新型號增加的特定做法,從本質層面而言,其實是嘗試繞過針對新型號展開充分驗證的法定必要程序,這一行為實則蘊含著極高的法規方面所存在的風險。真正正確的方式應該是在產品生命周期處于不同階段的狀況之下,采用與之相應的且各有差異的合規方面所涉及的策略。
旨在憑借以某種特定方式來對那關于合規路徑以及非合規路徑之間所存在著的區別,予以一種更為清晰明確的展示,或許能夠借助如同下述所呈現出來的一個表格這種形式,進而去展開相應的對比操作,且這一操作背后有著眾多復雜關聯因素交織其中。
操作節點 | 錯誤路徑:臨床試驗后、注冊申報前增加型號 | 正確路徑:按法規要求進行型號擴展 |
---|---|---|
設計開發階段 | 僅部分計劃內型號完成設計定型并進入臨床。 | 將所有計劃申報的型號全面納入設計開發流程,在臨床試驗前完成所有型號的設計定型和驗證工作。 |
臨床試驗階段 | 使用部分型號完成臨床試驗,數據僅支持這些型號。 | 科學選擇能覆蓋所有申報型號特性(尤其是關鍵差異點)的典型型號進行臨床試驗,試驗方案和報告需論證其代表性。 |
注冊申報階段 | 將未經臨床驗證的新增型號與已驗證型號“捆綁”申報,寄希望于“蒙混過關”。 | 提交所有型號的注冊資料,臨床評價資料(包括臨床試驗數據)能夠充分支持所有申報型號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
法規風險與后果 | 審評中極易發現臨床數據無法支持新增型號,導致注冊申請被要求補充資料甚至直接駁回,并可能引發對申報資料真實性的審查。 | 路徑清晰,邏輯嚴密,符合法規要求,審評過程更為順暢,注冊成功率高。 |
若產品已然獲取了注冊證,在隨后期望增添規格型號的情形下,理應借由名為“許可事項變更”這一具備特定流程的程序去實施;并且依據新增型號同原批準型號兩者間所呈現出的差異程度來判斷,監管機構是否判定其必須補充涉及到非臨床研究、臨床評價方面的相關資料,乃至要求開展全新的臨床試驗工作,就好比國際上針對已獲得批準的高風險器械倘若要進行變更操作之時,也同樣需通過如PMA補充申請(PMA supplement)這類特定的途徑展開嚴格意義上的審評工作一般。
監管機構對“先定型,后臨床”這一原則執行得異常嚴格究其根本在于其要維護醫療器械監管體系所具備的科學性以及嚴肅性并致力于保障公眾用械安全這一重要原因,畢竟在高風險醫療器械審批過程中臨床試驗數據乃是占據分量最重地位的科學證據,而圍繞該證據鏈必須做到完整且牢不可破從產品設計輸入至設計輸出再歷經生產制造然后到臨床應用直至最終的審評審批每個環節都務必指向同一個被確定的產品。
于臨床試驗終結完畢之后且注冊申報開啟之前這一階段,若是貿然增添新型號的舉動,極有可能致使這條精心構建起來的證據鏈條,出現一種如同遭遇毀滅性打擊般致命的斷裂情形;而針對此次新增加的該型號而言,監管機構通過提交上來的相關資料,是完全沒辦法找尋到任何一類能夠直接用以證明其具備安全有效性的臨床證據,即便該新增型號表面上看似與原有的型號在差異方面并不顯著,然而無論是材料層面抑或是尺寸、結構甚至軟件算法等維度上發生的一些極其微小的變化,都有極大的可能性會在實際的臨床環境當中,引發一系列令人意想不到從而難以預測控制的風險;并且監管機構所承擔的職責,乃是要基于確鑿無疑、毫無爭議的證據從而去進行審批決策,絕對不能夠依據所謂的“推測”或者“想當然”的主觀判斷,便批準一個存在給患者帶來各類潛在傷害可能性的產品投入市場,畢竟此種行為從本質上來說,可謂是對審評審批制度所依賴的根基造成了動搖,所以這種做法是絕對不被允許的。
總而言之,從法規符合性角度分析針對那項“臨床試驗結束之后以及申報注冊資料之前增加產品規格型號且按增加后規格型號進行注冊申報”的操作其結論明確且堅決即不可以這是由于依據《醫療器械注冊質量管理體系核查指南》要求對于開展臨床試驗的產品在臨床試驗開始之前申請人需確保產品設計已定型并完成產品檢驗且其安全性、功能性適于開展臨床試驗此規定為整個行業劃定清晰紅線它不僅是企業產品注冊過程必須嚴格遵守的程序性要求更是確保醫療器械安全有效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權益的根本性制度安排任何試圖繞開這一核心原則的做法都會面臨注冊失敗的必然結果還可能對企業信譽造成長遠損害 。
站點聲明
本網站所提供的信息僅供參考之用,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也不代表本網對其真實性負責。圖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我們立刻刪除。如有關于作品內容、版權或其它問題請于作品發表后的30日內與本站聯系,本網將迅速給您回應并做相關處理。
鄭州思途醫療科技有限公司專注于醫療器械產品政策與法規規事務服務,提供產品注冊備案申報代理、臨床試驗、體系建立輔導、分類界定、申請創新辦理服務。
從事醫療器械注冊的小伙伴們可能都為同一個問題苦惱過,那就是醫療器械注冊單元的劃分。企業所設計開發出的產品,其所包含的產品范圍,是否可通過一個注冊單元完成注冊,從而
醫療器械注冊證是依照法定程序,對擬上市銷售、使用的醫療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進行評價,決定同意其銷售、使用后發放的證件,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統一制定。"
眾所周知,醫療器械分為三類,一類采用備案制,二三類采用注冊制管理,等級越高,管理越嚴格。一類醫療器械都是免臨床的,因此備案工作比較簡單不繁瑣。而二三類醫療器械除免臨床產品
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0號),第三類醫療器械注冊時需要提交產品的檢測報告,并且注冊申請資料中的產品檢測報告應當由具有承檢資格的醫療器械檢驗機構出具
我們都知道,一個醫療器械產品想要上市銷售除了辦理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外,還需要辦理醫療器械注冊證,而三類醫療器械產品又屬于風險級別最高,管控級別也最嚴,那么三類醫療器械產品
目前,臨床研究注冊的要求是,前瞻性隨機對照研究必須在研究開始前注冊,觀察性研究目前尚無統一要求,但有需要注冊的趨勢(脊柱外科前瞻性的研究不注冊,文章一般很難發表,
首先給大家科普下醫療器械的相關知識,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六條 國家對醫療器械按照風險程度實行分類管理: 第一類是指,通過常規管理足以保證其安全性、有
FDA新藥審評程序包括新藥臨床試驗申請IND申報和新藥申請NDA申報兩個過程,申請人在完成新藥臨床前研究后,便可向FDA提出IND申請,若FDA在收到后30天內未提出反對意見,申請人便可自行
關于醫用冷敷貼,顧名思義,就是根據傳統冷敷方式改良研發而成的冷敷產品,并經過藥監部門備案,申請一類醫療器械管理認證后,才能叫醫用冷敷貼。那么醫用冷敷貼就是膏藥嗎?
近年來,隨著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醫美消費也進入了爆發式的發展期。國家藥監局將醫療美容產品納入醫療器械監管范圍,陸續提出了相關的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加強醫療美容醫
行業資訊
知識分享
八年
醫療器械服務經驗
聯系思途,免費獲得專屬《落地解決方案》及報價
咨詢相關問題或咨詢報價,可以直接與我們聯系
思途CRO——醫療器械注冊臨床第三方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