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三角洲區域醫療器械注冊人制度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試行)(滬藥監械管〔2019〕112號)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的意見》(廳字〔2017〕42號),按照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擴大醫療器械
來源:醫療器械注冊代辦 發布日期:2019-11-15 閱讀量:次
附件:腸內營養泵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2019年第79號).doc
本指導原則旨在指導注冊申請人對腸內營養泵注冊申報資料的準備及撰寫,同時也為技術審評部門審評注冊申報資料提供參考。
本指導原則是對腸內營養泵的常規性要求,指導原則中的條款若不適用,需具體闡述理由及相應的科學依據,并依據產品的具體特性對注冊申報資料的內容進行充實和細化。
本指導原則是供注冊申請人和審查人員使用的指導文件,不涉及注冊審批等行政事項,亦不作為法規強制執行,如有能夠滿足安全有效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應提供詳細的研究資料和驗證資料。應在遵循相關法規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導原則。
本指導原則是在現行法規、標準及當前認知水平下制定的,隨著法規、標準的不斷完善和科學認知水平的提高,本指導原則相關內容也將適時進行調整。
本指導原則適用于《醫療器械分類目錄》(2017年第104號公告)注輸、護理和防護器械中的腸內營養泵,按第二類醫療器械管理,類別代號為14-03-01。
(一)產品名稱要求
按照《醫療器械通用名稱命名規則》(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9號)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中的通用名稱要求,如:腸內營養泵。
(二)產品的結構和組成
腸內營養泵總體結構的詳細描述,應包括所有組成部分,并給出有標記的圖示(如圖表、照片和圖紙),圖示應清楚地標識關鍵部件/組件,并對這些部件進行詳細的說明以方便理解這些圖示,例如:
腸內營養泵通常由以下但不限于以下部分組成:電源系統、控制系統、電機驅動單元、輸注執行單元、檢測單元、報警單元、人機交互單元、外殼。
電源系統:為腸內營養泵提供工作電源。
控制系統:是腸內營養泵進行智能控制和管理的核心單元,其對檢測信號進行處理,并根據處理結果下達指令,以保證腸內營養泵的安全有效運行。
電機驅動單元:接受控制系統的轉速和位置等指令,驅動電機按照指定的轉速及轉向工作。
輸注執行單元:產生一正壓作用于輸入管路,推動并控制營養液流入患者體內。
檢測單元:其作用是將檢測到的信號進行處理后傳輸至控制系統。
報警單元:其響應控制系統發出的報警指令,發出聲光報警。
人機交互單元:包括輸入裝置和顯示裝置。
殼體結構:是腸內營養泵各系統的安裝載體和外部防護,同時對于電擊和電磁干擾提供必要的隔離保護措施。
產品結構組成中不包含輸注管路,但生產企業應在產品研究資料及說明書等相關注冊申報資料中詳細說明配套輸注管路的具體要求。
(三)產品工作原理/作用機理
注冊申請人應具體描述產品的工作原理。
1.工作原理的描述:腸內營養泵是通過泵產生的正壓推動并控制營養液流入患者體內,實現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三種,應確定產品采用哪種方式;
(1)線性蠕動擠壓結構將電機的轉動轉化成泵片的直線往復運動,多個泵片依序的往復運動以推動輸注管路中的液體定向流動;
線性蠕動擠壓結構
(2)盤式蠕動擠壓結構由電機通過減速機構帶動轉盤運動,推動輸注管路中的液體流動;
盤式蠕動擠壓結構
(3)推注式結構經減速機構驅動絲桿、螺母,將電機的旋轉運動轉化為螺母的直線運動,螺母與配套注射器的推桿相連,即可推動配套注射器的活塞進行注射輸注。
推注式結構
2.產品工作原理框圖
腸內營養泵的常用工作原理框圖如下:
工作原理框圖
(四)注冊單元劃分的原則和實例
腸內營養泵的注冊單元原則上以技術結構、性能指標及預期用途作為劃分注冊單元的依據。
不同工作原理的產品應作為不同的注冊單元進行注冊。
預期用途相同,性能指標相近,技術結構基本相同的派生系列產品可以劃為同一注冊單元。
(五)產品適用的相關標準
腸內營養泵根據產品自身特點適用以下相關標準:
表1 相關產品標準
標準編號 | 標準名稱 |
GB/T 191-2008 |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 |
GB/T 5465.2-2008 | 電氣設備用圖形符號 第2部分:圖形符號 |
GB/T 9969-2008 | 工業產品使用說明書 總則 |
GB 9706.1-2007 | 醫用電氣設備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
GB/T 14710-2009 | 醫用電器環境要求及試驗方法 |
YY/T 0316-2016 | 醫療器械風險管理對醫療器械的應用 |
YY 0505-2012 | 醫用電氣設備第1-2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并列標準:電磁兼容要求和試驗 |
YY 0709-2009 | 醫用電氣設備第1-8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并列標準:通用要求,醫用電氣設備和醫用電氣系統中報警系統的測試和指南 |
上述標準包括了技術要求中經常涉及到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有的企業還會根據產品的特點引用行業外的相關標準。如有新版強制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發布實施,產品性能指標等要求應執行最新版本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六)產品的適用范圍/預期用途/禁忌癥
注冊申請人應描述腸內營養泵產品的適用范圍,包括適用人群(如成人、嬰幼兒或某一類疾患病人等)、適用環境(如醫療機構、急救、特殊環境)、輸注途徑(胃腸道)。
禁忌癥:不能用于靜脈通道輸注應在禁忌癥中明確,若還有其它禁忌癥、例如:腸梗阻、胃腸穿孔、上消化道出血、嚴重吸收不良綜合癥、腹腔內感染等應一并列出。
產品的適用范圍應與申報產品的性能、功能相符,并與臨床評價資料結論一致
(七)產品的主要風險
腸內營養泵的風險管理報告應符合YY/T 0316-2016 醫療器械風險管理對醫療器械的應用的有關要求,審查要點包括:
1.與產品有關的安全性特征判定可參考YY/T 0316-2016的附錄C。
2.危害、可預見的事件序列和危害處境判斷可參考YY/T 0316-2016附錄E、I。
3.風險控制的方案與實施、綜合剩余風險的可接受性評價及生產和生產后監視相關方法可參考YY/T 0316-2016附錄F、G、J。
4.風險可接收準則,降低風險的措施及采取措施后風險的可接收程度,是否有新的風險產生。
5.市場上已上市同類產品的不良事件分析總結。審查時可參考不良事件歷史記錄,重點關注由于潛在設計缺陷導致的抱怨和不良事件,以及相應的風險控制措施。
以下依據YY/T 0316-2016的附錄E(表E.1)列舉了腸內營養泵產品的部分危害因素,提示審查人員至少從以下方面考慮(見表2),同時應根據產品的特殊功能審查其危害因素(如無線功能)。
表2 危害類型及形成因素
危害類型 | 形成因素 | |
能 量 危 害 | 電能 | 可觸及金屬部分、外殼、應用部分等與帶電部分隔離/絕緣不夠,電介質強度不夠,可能對使用者或患者造成電擊危害。 |
產品保護接地失效,或絕緣介質年久老化,絕緣性能下降,導致使用者或患者誤接觸帶電部分。 | ||
電源/電池故障,產品不能正常工作,延誤患者治療。 | ||
熱能 | 帶營養液加溫功能的產品溫度控制失效,溫度過高可能引起患者燙傷。 | |
電機故障引起產品外殼溫度升高可能引起起火或導致使用者或患者燙傷。 | ||
內部電池短路引起發熱或起火引起患者或操作者燒傷。 | ||
機械能 | 患者管路阻塞等可能導致輸注管路產生破裂或泄漏,延誤患者治療。 | |
設備面、角、邊粗糙,都可能對使用者或患者造成機械損傷。 | ||
蠕動泵的蠕動力過大,可能引起管路破裂,導致欠劑量,延誤患者治療。 | ||
電磁能 | 對環境的電磁干擾超標,干擾其他設備正常工作。 | |
抗電磁干擾能力差,產品不能正常工作。 | ||
帶靜電的人員或物品接觸腸內營養泵 | ||
靜電導致腸內營養泵功能失效或腸內營養泵報警失效 | ||
聲能 | 產品工作噪聲過大,可能造成噪聲污染。 | |
生 物 學 和 化 學 危 害 | 生物學危害(生物污染) | 產品清潔或消毒不完全,可能會使操作者、患者皮膚感染,細菌、病毒等進入患者體內。 |
配套使用的輸注管路有交叉使用或重復使用現象,導致對患者的交叉感染。 | ||
操 作 危 害 | 操作錯誤 | 選擇的管路品牌和類型與腸內營養泵定標參數不匹配,導致輸注量不準,誤報警等。 |
延誤更換輸注管路,導致流速偏離設定速度。 | ||
止液夾未正確使用,導致過量輸注。 | ||
快速輸注模式啟動后未按要求關閉操作鍵,導致過量輸注。 | ||
對日常使用維護、校準規定的不明確、不適當,導致設備偏離正常使用狀態。 | ||
輸注量或輸注種類選擇錯誤,導致患者發生輸注危害。 | ||
按規定條件使用,可能導致設備損壞或不能正常工作。 | ||
功能的喪失或變壞 | 設備使用壽命規定不明確,設備主要原件失效可能導致產品失控給患者造成危害。 | |
錯誤的數據轉換 | 輸注流速和流量計算錯誤,導致輸注量不準。 | |
信 息 危 害 | 不適當的 標記 | 標記缺少或不正確,標記的位置不正確,不能被正確地識別,不能永久貼牢和清楚易認等。 |
不完整的 說明書 | 說明書中對產品性能特征、預期用途、使用限制等描述不規范、不完整,導致產品的非預期或超范圍使用。 | |
不適當的 操作說明 | 和設備一起使用的附件規范不適當,選用的附件規格、尺寸不符,導致流速不準。 | |
設備日常維護方法、校準周期和校準方法規定不明確,導致產品偏離正常工作狀態。 | ||
過于復雜的操作說明。 | ||
運輸、儲存環境條件規定不明確,可能導致設備損壞或不能正常工作。 |
(八)產品的研究要求
1.產品性能研究
應當提供產品技術要求的研究和編制說明,包括產品功能、性能、安全性指標(如電氣安全與電磁兼容)以及與質量控制相關的其他指標的確定依據,所采用的標準或方法、采用的原因及理論基礎。
2.生物相容性評價研究
如適用,應對成品中與患者直接或間接接觸的材料的生物相容性進行評價。
生物相容性評價研究資料應當包括:
(1)生物相容性評價的依據和方法。
(2)產品所用材料的描述及與人體接觸的性質。
(3)實施或豁免生物學試驗的理由和論證。
(4)對于現有數據或試驗結果的評價。
3.滅菌/消毒工藝研究
如注冊的產品或其附件包含滅菌產品,應提供滅菌工藝研究,并提供報告;
如產品使用過程中需要終端用戶消毒,應明確推薦消毒的方法和參數以及所推薦清潔消毒方法確定的依據。
4.產品有效期和包裝研究
有效期的確定:應明確產品的使用期限,并提交相應的驗證報告。使用期限可表述為可使用次數或可使用年限等。
包裝及包裝完整性:在宣稱的有效期內以及運輸儲存條件下,保持包裝完整性的依據。
5.軟件研究
(1)應按照《醫療器械軟件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的要求提交軟件相關資料。
(2)具有數據傳輸功能的網絡安全研究
應根據《醫療器械網絡安全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第四節的要求單獨提交一份網絡安全描述文檔。
6.其它資料
應對與申請注冊產品配套使用的輸注管路(包括生產廠家、型號規格、技術參數),與注冊產品配套使用過程中的相容性進行研究,并提交相關研究結果的資料。
(九)產品技術要求的主要性能指標
腸內營養泵產品的主要技術性能指標應至少包括下列內容,其中準確度的測試應同時在產品宣稱的可調范圍的極限值下進行:
1.應明確產品輸注模式種類,如連續模式、間歇模式等,應與說明書描述一致。
2.應明確輸注速度的可調范圍、步長及誤差。
3.應明確輸注量的可調范圍、步長。
4.應明確快速輸注和沖洗速度范圍和步長。
5.應明確加溫器加溫溫度范圍及誤差(如有)。
6.應明確產品實時顯示的輸注相關信息。
7.應明確報警功能,產品至少應具備以下報警功能:
(1)輸注完畢
(2)電池電量低
(3)無操作
(4)輸注異常(阻塞等)
如有其他報警功能,也應明確。
8.當設備使用內部電源供電并以一定速度運行時的連續運行時間。
9.網絡安全(如適用):
如通過網絡(包括無線網絡、有線網絡)進行電子數據交換或遠程控制, 應明確數據接口、用戶訪問控制的要求:
(1)數據接口:傳輸協議/存儲格式;
(2)用戶訪問控制:用戶身份鑒別方法、用戶類型及權限。
10.說明書宣稱的其他功能(如有)。
11.外觀要求。
12.電氣安全
應符合GB 9706.1-2007《醫用電氣設備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YY 0709-2009《醫用電氣設備第1-8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并列標準:通用要求,醫用電氣設備和醫用電氣系統中報警系統的測試和指南》標準的要求。
13.環境實驗
應符合GB/T 14710-2009《醫用電器環境要求及試驗方法》標準的要求。
14.電磁兼容性
應符合YY 0505-2012《醫用電氣設備 第1-2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并列標準:電磁兼容要求和試驗》的要求。
(十)同一注冊單元內注冊檢驗典型性產品確定原則和實例
同一注冊單元內所檢測的產品,應當是能夠代表本注冊單元內其他產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典型產品。具體原則如下:
1.主要部件不同的設備應選取不同的檢測樣機。
2.產品性能指標不同的設備應選取不同的檢測樣機。
3.若產品部件及性能指標相同,以功能最多,能覆蓋注冊單元全部功能的一個或多個型號作為典型型號。
(十一)產品生產制造相關要求
應明確產品生產工藝過程,可采用流程圖的形式,并說明其過程控制點,且應結合產品實際生產過程細化產品生產工藝介紹,應能體現出外協加工部分(如有)、半成品加工過程,工藝流程圖中應明示關鍵工序、特殊過程(如有)、過程控制點、各生產檢驗工序對環境的要求、使用的相關設備及對設備精度的要求等相關信息。
有多個研制、生產場地,應介紹每個研制、生產場地的實際情況。
(十二)產品的臨床評價要求
腸內營養泵已列入免于進行臨床試驗醫療器械目錄(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通告2018年第94號,以下簡稱《目錄》),可按《醫療器械臨床評價技術指導原則》(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通告2015年第14號)的豁免臨床的要求提交臨床評價資料。提交的上述資料應能證明申報產品與《目錄》所述的產品具有等同性。若無法證明申報產品與《目錄》產品具有等同性,則應按照該指導原則其他要求開展相應工作。
(十三)產品的不良事件歷史記錄
暫無相關報道。
(十四)產品說明書和標簽要求
說明書、標簽和包裝標識應當符合《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6號)、GB 9706.1-2007,YY 0505-2012,YY 0709-2009的要求。結合腸內營養泵產品特點重點關注以下內容:
1.明確腸內營養泵需經過培訓合格的專業醫務人員操作使用。
2.適用輸注管路的清單。
3.使用非推薦的輸注管路所造成的后果警告。
4.制造商推薦的與設備一起使用的專用附件清單。
5.設備安裝的注意事項。
6.推薦的設備清洗消毒和維護具體方法。
7.有關報警及其運行環境的說明。
8. 阻塞報警閾值的說明(如有)。
9.在某種情況下,可能無法維持規定精確度的警告。
注:制造商必須規定當設備不能維持其規定精確度時有關的參數。
例如,營養液的粘稠度,輸注管路連續工作時間等。
10.其他輸液系統或附件連接至患者管路時有關的安全方面危險的指導。
11.與可能影響設備安全運行的電磁輻射有關的安全危險方面的警告說明。
12.操作者檢查正確的報警功能和設備的操作安全性試驗的指導。
13.若設備連接了遙控裝置,有關其安全運行的指導。
14.使用的電池型號及其有效性的有關信息。
15.當設備使用內部電源供電并以一定速度運行時的連續運行時間。
16.外殼防護等級的說明。
17.用戶界面及其說明。
18.可選擇的速度范圍以及選擇的增量。
19.關機后,電子記憶功能保存的時間(如有:應提交研究資料)。
20.產品日常校準方法(如有)。
21.產品使用期限。
22.對加溫裝置加溫溫度范圍的說明(如有)。
23.提醒密切關注患者狀態,如出現嘔吐、腹脹、腹瀉、腹痛、嗆咳、呼吸型態改變等情況應及時處理。
24.提示及時更換管路。
(一)企業根據產品特點制定的性能及功能要求應合理適宜,對應的試驗方法應具有可操作性和可重復性;應全面執行現行有效的強制性安全標準,不適用條款的理由應充分闡述。
(二)產品名稱建議規范為“腸內營養泵”。
(三)應根據自身特點,在綜述資料中明確工作原理、安全基本特征及各組成部分的功能等內容,并與所提交的其他注冊申報資料內容保持一致。
(四)在產品性能研究中應明確推薦使用的所有輸注管路的生產廠家、品牌、規格等信息,并闡述所選擇的理由及其確定的依據。
(五)產品的主要風險應充分考慮,并通過風險控制措施及其措施的驗證確保產品的剩余風險在合理可接受的范圍之內。
(六)隨機文件應符合相關法規及國行標的要求,審查說明書時,應重點關注安全專標對產品使用注意事項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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